1.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024年招生计划
2024年学院计划招生435人,在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2.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024年招生专业
2024年学院共17个专业招收考生,分别是: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学前教育、汉语国际教育、护理学、行政管理、酒店管理。
3.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学校性质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天津外国语大学与天津天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合作办学,从事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4.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办学特色
学院以外国语言文学为优势学科,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医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紧紧依托母体校——天津外国语大学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继承和发扬天津外大的优良办学传统,努力践行“中外求索 德业竞进”的校训精神,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突出外语教学的权重,以增强学生的语言优势,培养了一大批应用型、复合型和涉外型人才。
5.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精良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老教授,有在本专业领域享有较深学术造诣的学者,有在我市相关学科享有较大影响力的专家,还有一批年富力强、爱岗敬业、潜心科研的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在各专业已初步建成了学科梯队。现有专任教师190人,其中正、副教授64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到89%以上。
6.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文凭发放和学位授予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新型办学模式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招收四年制本科生。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将为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发的“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7.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学费标准
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严格按天津市物价局最新核定统一收费标准执行,语言类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日语、朝鲜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俄语学费为:18000元/年。非语言类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法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行政管理、酒店管理、新闻学、学前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学费为:15000元/年;护理学学费为:20000元/学年。
8.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录取原则
学院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及考生志愿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院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凡已投档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学院将全部录取,不做退档处理;对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投档人数不足,则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安排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将考生实考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同分条件下,优先安排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文学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语文、数学;非文学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数学、语文)。如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9.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关于政策加分的录取规定
对享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10.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招收小语种考生的规定
小语种考生是指在高中阶段学习的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目前学院自有的语言类专业中,日语专业同时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同时招收英语、法语语种考生,德语专业同时招收英语、德语语种考生,西班牙语专业同时招收英语、西班牙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同时招收英语、俄语语种考生。其他语言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语言类专业对于语种不限。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学院的语言类专业除英语专业外,均为零起点学习。
11.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在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
对于北京、天津、浙江、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和甘肃等省市的考生,录取时执行本省市2024年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学院在以上20省市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学院官方网站的公示为准。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的录取规则。
12.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对外交流项目
建校以来,学院以国际化办学为特色,大力开展与国外院校的交流与合作。随着时代的发展,“外语+专业”、“专业+外语”的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已成时代之需。学院始终致力于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懂外语、精专业的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瑞士、日本、韩国、法国、西班牙、德国、俄罗斯等10余个国家的40余所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目前合作的项目有:“2+2”(双学士学位)、“3+1”(语言进修)、“3+1+1”或“2+4”(本硕连读)、“4+2”(硕士)、短期游学及线上项目,其中也包括对方院校奖学金生、政府奖学金生等奖学金项目。截至2023年末,学院累计派出赴海外留学和深造的学生近两千名,其中不少学生毕业后就读于所在国的名校研究生院或就职于世界五百强企业,考取国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的比例多年均保持在10%以上 ,部分专业甚至高达33%。
此外,学院每年还邀请来自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德国、法国、西班牙、俄罗斯等语言对象国的外籍专家来校讲学,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引进国外知名院校的课程、教材和教师进行教学合作,成为学院国际化办学的鲜明特色。
13.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参加对外交流项目相关事宜
学生在校期间,可自愿申报学院与国外院校共同举办的交流项目,包括:3+1(语言进修项目)、2+2(双学士学位项目)、3+1+2(本硕连读项目)、4+2(硕士项目)、短期游学项目。学生可在对方院校自选相关专业,学院与国外合作院校相互承认学生所修学分。参加双学士学位项目的学生,通过毕业论文答辩且符合两校相关规定,即可获得学院毕业证、学位证,及国外院校的学士学位证书;参加硕士项目的学生,通过毕业论文答辩且符合两校相关规定,即可获得学院毕业证、学位证,及国外院校的硕士学位证。此外,学生可利用寒暑假期间,参加赴海外企业短期工作、学习和文化体验。为学生们走出国门、开阔国际视野、提升语言能力、积累就业经验,提供了绝佳平台。
14.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转专业规定
为了学生更好的学习,学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学生入校一年后,可以在每年的4月份提出转专业申请,根据学生申请的转入专业,进行考核或降级转。转专业不需要任何费用。
15.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奖学金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发展实际,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异、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个人申报制,下设一等、二等、三等、单项四个等次。单项奖学分为:服务奉献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专业竞赛奖学金、文体竞赛奖学金、道德风尚奖学金五类。此外,学院成绩名列前茅的学生享有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