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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学院滨海外事学院考生问答
新闻来源: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6-13 09:16:17    点击率:37453
1.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025年招生计划
2025年我院计划招生990人,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其中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2.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025年招生专业
2025年我院计划招收20个专业分别是: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新闻学、广告学、汉语国际教育、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电子商务和酒店管理。
 
3.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学校性质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从事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
 
4.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办学优势
学校依托天津外国语大学丰富的教育资源,以外国语言文学为优势学科,形成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医学、管理学等多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现拥有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学前教育、新闻学、广告学、汉语国际教育、护理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电子商务和酒店管理等22个本科专业。
 
5.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师资力量
学校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牢固树立人才是学校发展第一资源,持续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拥有一支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他们中有天津市教学名师、教学楷模,有许多在各专业领域学术造诣深厚的专家学者,还有一大批年富力强、爱岗敬业、潜心教学科研的中青年教师。学校正、副教授比例占全体教师总数的30%以上,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比例超过92%
学校主动探索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深化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将数字素养融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注重提升教师数字素养与人工智能应用水平;建立轮训制度,提高教育管理干部、学校管理者数字素养。
学校常年邀请来自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德国、法国、西班牙、俄罗斯等国家的外籍专家来校讲学和学术交流。同时,积极引进国外知名院校的课程和教材等教学资源,开展国际教育教学领域的合作。
 
6.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文凭发放和学位授予
我院本科生标准学制为四年。经审查,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学生准予毕业,颁发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对符合《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7.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学费标准
我院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护理专业,每生每学年20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住宿费,根据学生宿舍房间内人数多少,收费标准为四人间1200/学年·生,六人间1000/学年·生,八人间800/学年·生。各专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说明和我院新生报到须知。学费不包含自愿参加国际交流项目的费用。
 
8.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关于政策加分的录取规定
对享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进档,但进档后排序以实考分为准如实考分相同,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并优先安排其专业。
 
9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招收小语种考生的规定
对享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10.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对接受小语种考生的规定
我院英语类专业(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专业除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也招收对应语种的考生,其他外语类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外语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
 
11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参加对外交流项目相关事宜
我院在校生可以参加学院对外教育交流合作项目,参加教育交流项目的学生所修的学分,两校互相承认;学生在国外交流院校所修专业,可由学生自行选择,经选拔合格者,赴交流院校继续学习,所及费用自行承担;凡进入交流项目的学生,修满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即按规定取得相应学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2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转专业规定
为了学生更好的学习,我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学生入校一年后,可以在每年的4月份提出转专业申请,根据学生申请的转入专业,进行考核或降级转。转专业不需要任何费用。
 
13.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奖学金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发展实际,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异、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个人申报制,下设一等、二等、三等、单项四个等次。单项奖学分为:服务奉献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专业竞赛奖学金、文体竞赛奖学金、道德风尚奖学金五类。此外,我院成绩名列前茅的学生享有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14.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参加在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
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招生专业对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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