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及《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举办首届天津市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精神,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促进我院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我院定于2023年11月举办首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高教组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
1.成长赛道。面向中低年级学生,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
2.就业赛道。面向高年级学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
三、大赛赛制
1.成长赛道。赛道方案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赛道方案详见附件2。
四、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17日)。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参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3)。
(二)校赛初赛。(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聘请校内外专家评委对参赛项目进行盲选初选评比,按评比成绩高低择优推荐参加校级决赛。
(三)校赛决赛。拟定于2023年11月30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根据天津市市级组委会分配的市赛参赛名额,按校赛各赛道获奖成绩高低顺序推荐参加市赛。市初赛组织专家评委对参加初赛选手进行现场评审,择优遴选入围市决赛选手。市决赛结束后,根据国赛组委会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全国总决赛参赛选手。
五、参赛要求
(一)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
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就业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