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最新新闻
  “筑牢信仰之基,凝聚奋进之力...
  传承红色基因 践行绿色使命—...
  粽香传雅韵·童心绘安康 ——...
  声动青春,音韵韶华|校园十佳...
  关于开展2025年 “三育人...
  我院第十八届阳光体育节拔河比...
  【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天津市反...
  【民法典宣传月】法学系开展民...
  我院学子参加2025天津市全...
  关于我院2025年端午节放假...
 
 
关于开展2025年 “三育人工作标兵” “三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5-05-30 09:08:39    点击率:721
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表彰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以榜样力量引领师德师风建设,促进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学院将开展2025年“三育人工作标兵”“三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名额
  在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工作1年以上的在岗教职员工均可参评。评选表彰向一线教职工倾斜,近两次获得过此项荣誉的教职工不再重复推荐。
  各部门按照学院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程序推荐参评人员,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工作者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自觉捍卫教师职业尊严,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形象得体、言行雅正。近五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持不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将学生政治思想教育有机融入教学实践,严谨笃学,教学相长,教学效果良好;坚持不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守正创新,用科研反哺教学;关心爱护学生,注重给予学生学业指导和就业规划,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问题,事迹感人。
  3.努力做到管理、服务与育人融合贯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够熟练掌握政策,练就过硬业务本领,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办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将个人融入学院事业发展,勤于钻研,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赢得广大师生的尊重和信赖,事迹感人。
  (二)三育人工作标兵
  在符合“三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事迹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榜样性,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全院范围内具有影响力。
  三、评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
  各部门深入总结本部门育人经验,充分挖掘先进育人典型,按照学院分配的名额,择优评选推荐“三育人先进工作者”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切实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的优秀教职工推荐出来,教学单位推荐人选应向一线教师倾斜。
  (二)组织评审
  学院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程序对“三育人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实行差额评审,选出15名院级拟表彰人选,并从中确定2名拟推荐参评 “天津外国语大学三育人先进工作者”人选,1名拟推荐参评“天津外国语大学三育人工作标兵”人选。
  (三)人选公示
  在全院范围对“三育人先进工作者”“三育人工作标兵”评选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党委审定
  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三育人先进工作者”表彰决定。同时,根据评审结果研究确定参评“天津外国语大学三育人先进工作者”、“天津外国语大学三育人工作标兵”推荐人选。
  (五)表彰奖励
  学院将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对评选出的“三育人先进工作者”“三育人工作标兵”获得者进行表彰,并在师德宣传教育月期间宣传获奖者优秀事迹。
  获奖人选奖励:
  天津外国语大学“三育人工作标兵”奖励2000元;
  天津外国语大学“三育人先进工作者”奖励1500元;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三育人先进工作者”奖励1000元。
  四、申报推荐材料要求
  各部门于6月3日下午17:00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三育人先进工作者”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近五年廉政情况报告纸质版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相应电子版材料以及推荐人选的3张横版工作照片发送到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tjwsxy022@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确保评选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到位。
  (二)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带动和加强本部门教师思政和师德师风建设。
  (三)各部门在评选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履行程序,坚持好中选优,确保评选质量。对于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问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5月29日
 
 
 

Copyright 2009-2013 @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60号 邮编:300270

 

版权信息   |   关于我们   |   站长信箱   |    锐捷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