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教委通知文件《市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天津市大学生自信自强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经学生申请,各团总支(系)初评、学工部组织召开评审会,由学院党委、学工部、团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组成的评审团评出我院2023-2024学年度天津市大学生自信自强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学金推荐人员1名,现公示如下:
2023-2024学年度天津市大学生自信自强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学金推荐人员:
210704009 男 法学系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的工作时间前向学工部反映。
电子邮箱:bhwsxgb@163.com
联系电话:022-63252043
地址:3号教学楼421办公室
反映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学工部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