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管理办法(试行)》(津滨外﹝2022﹞30号)规定和我院做好此项工作的精神,科研部对2023-2024学年科研成果进行申报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的科研成果是指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的,且第一完成单位为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科研成果。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21期间的成果于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申报;
2024年6月22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的成果于2024年9月6日前完成申报。
2.申报成果分类
(1)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2)国内外正式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E类及以上);
(3)国内外公开出版的著作(含学术专著和译著);
(4)厅局级以上的科研项目结项成果;
(5)各类专利。
二、奖励依据
科研成果奖励依照《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管理办法(试行)》(津滨外﹝2022﹞30号)执行(附件1),请仔细阅读文件后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科研成果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获奖文件1份,复印件1份。
2.学术论文: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1份(包括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正文),检索证明1份,检索证明须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
3.著作: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1份(包括封面、版权页、前言、目录和封底),CIP检索页打印件1份(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https://pdc.capub.cn打印),出版社出具的作者工作量证明1份。
4.科研项目结项成果:提供结项证书或结项申报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专利:提供授权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查询并打印检索页1份。
四、申报方式
1.申报人填写《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2)和《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将要求的各类成果材料一并提交至申报人所在系部。
2.请各系部初审、汇总后,将盖章的纸质版附件2、附件3和相关成果支撑材料报送至科研部,电子版附件2、附件3打包,以“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系部名称”命名,发送至科研部邮箱bwkyb@tjfsu.edu.cn,不接受个人申报。科研部初审后,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议。
3.各系部对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成果,在政治方向、研究导向、申报条件等方面审核把关,在《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中填写推荐意见,加盖部门公章。外文成果需附中文内容摘要,填写审查情况说明(附件4)。
4.申报时间:第一次申报时间为6月11日~21日,第二次申报时间为9月2日~6日。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2-63177362
科学研究部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