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天津市优秀调研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近期将开展天津市第十六届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我院教职员在本市及全国公开或内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调研报告,均可参加本届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未发表的调研报告、工作建议及可行性研究方案,得到市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或被市级相关部门采纳转化为政策文件,对实际工作起到明显推动作用的,可参加评选。成果以正式发表时间为准,未发表的成果以首次批示采纳时间为准。以上成果署名单位须为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
已获国家级或省部级各种奖励的,不再参加评奖。副局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个人署名的研究成果不参评,参与完成的研究成果可以课题组名义申报。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署名为第一作者的成果。
二、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要求请仔细阅读《天津市第十六届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实施细则》(附件1),并认真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报送
1.《天津市第十六届优秀调研成果评选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2)《天津市第十六届优秀调研成果评选评审表》一式2份(附件3);
2.研究成果(完整版和匿名版各一份);
3.能反映成果被决策采纳及转化应用、推动实际工作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如市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及形成的政策文件、可行性研究方案等(完整版和匿名版各一份)。
匿名版需遮蔽申报材料中所有能透露申报人信息的内容。申报人应如实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确保其真实性、有效性、相关性。
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署名作者申报。如变更申报人,须出具第一署名作者书面证明。
4.《成果申报承诺书》(附件4)签字盖章版1份。
6.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联系人:高老师 主楼911
联系电话:022-63177362
科学研究部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