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学生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管理办法(试行)》(津滨外﹝2022﹞31号)规定和我院做好此项工作的精神,学院对2022-2023学年的学生教学科研成果进行中期预申报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中期预申报的教学科研成果是指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成果,且第一完成单位为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科研成果。
2.申报成果分类
(1)学科竞赛获奖;
(2)体育、文艺类获奖;
(3)优秀毕业论文;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F类及以上);
(5)各类专利。
二、奖励依据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学生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管理办法(试行)》(津滨外﹝2022﹞31号)(附件1),请仔细阅读文件后进行申报。
三、申报成果材料要求
1.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1份(包括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正文内容),论文检索打印件或检索证明1份。
2.专利:提供授权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的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查询并打印检索页1份。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17:00。
2.申报人依据《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学生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规定的奖励范围填写相应附件,连同各类成果支撑材料一并提交至所在系部,按以下分类进行上交:
(1)附件2和附件7交至科研部;
(2)附件3和附件5交至团委;
(3)附件2和附件7交至教务部;(适用于优秀毕业论文)
(4)附件3和附件6交至体育部;
(5)附件4交至就业办公室;
(6)附件3和附件4(适用于系里组织全国大学生演讲、辩论、商务谈判大赛)。
注:2023年6月9日17:00之前已上交的申报成果材料无需重复上交。
院长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