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关于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来(留)津提供集中办理服务的通知》的要求,根据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模式
按照优化流程、高效便捷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公安机关集中受理、北方人才市场全程代办的模式,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来(留)津提供集中办理服务。
二、办理范围和申请时间
普通高校符合毕业条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生,均可在毕业学年提出集中办理申请。每年于6 月、12 月两批次集中办理,学生申请时间一般不晚于取得毕业证前10个工作日。
三、校园巡回宣讲
“海河英才”行动计划 校园巡回宣讲-天津外国语大学站
宣讲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
宣讲方式:本次宣讲借用腾讯视频开展。
会议号:504 498 334
宣讲内容:
1.本次海河英才落户的背景及政策宣讲
2.申办流程的宣讲以及与以往的不同
3.北方人才公众号申请流程及操作
4.相关问题的现场答疑
请各各系毕业班辅导员通知有意愿办理“海河人才”落户的同学(6月份取得毕业证)参加并认真听取讲解。
四、落户工作
(一)办理时间
请于2023年5月26日17:00前提交相关材料。
(二)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办理“海河英才”落户的学生,由各系毕业班辅导员组织填写附件1《个人委托承诺书》,学生本人填写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后交回各系毕业班辅导员。
2.线上网报:
申请办理“海河英才”落户的学生,关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公众号,选择海河英才2023届毕业生服务申请。
3.在学期间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
(1)由各系毕业班辅导员组织填写附件2《本市高校毕业生留津落户名册(户口在学校)》,并按照时间安排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各系团总支公章)报送至BM212保卫处窗口。
(2)BM212保卫处窗口汇总材料后统一报送至北方人才所属分部,由北方人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区公安局人口服务中心,再由区公安局人口服务中心打印新户口页交给北方人才所属分部,由此完成落户工作。
4. 户口在原籍未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
(1)由各系团总支组织填写附件3《本市高校毕业生留津落户名册(户口在原籍)》,并按照时间安排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各系团总支公章)报送至BM212保卫处窗口。
(2)BM212保卫处窗口老师汇总材料后统一报送至北方人才所属分部,由北方人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区公安局人口服务中心打印“准迁证”。
(3)待“准迁证”返回学校后,由各各系毕业班辅导员将“准迁证”发至学生本人。学生按照附件4《回迁材料清单》提示,自行将所列材料转递至北方人才所属分部。
滨海校区学生转递至: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56号泰达MSD-A1 907、908,中国北方人才滨海分部,联系电话: 66882802,联系人:屈老师;
(4)北方人才汇总材料后报送至区公安局人口服务中心,区公安局人口服务中心打印户口页交给北方人才滨海分部,由此完成落户工作。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各系毕业班辅导员按照时间安排,将附件1、2、3材料汇总后交BM212保卫处窗口,同时将电子版请发至工作邮箱。
2.各附件信息必须由学生本人认真填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造成无法按时完成落户工作,所产生的相关后果由个人承担。
3.学生填报的相关材料,以各各系毕业班辅导员集体统一报送为准,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
4.学生可关注“北方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查询落户进度。
五、转档工作
办理“海河英才”落户计划的学生档案可随转至中国北方市场。学生需通过“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点击“海河英才”中“2023届高校毕业生”填报个人信息,网上填报后打印《存档人员登记表(个人)》并签字。将签好字的个人登记表交给所在各系毕业班辅导员,装入档案中一同转递,同时在毕业生就业系统中将存档单位名称录入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海河英才计划)”。
六、联系方式
(一)落户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63324933
(二)档案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就业办公室:郝老师 联系电话:63250160
特此通知,请各系毕业班辅导员务必将通知传达至每一名相关学生,确保学生知悉内容及要求,按时填报相关材料。同时提醒学生经充分考虑后再行申请,避免后期出现反复。
保卫部、就业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