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发布,根据《申报公告》要求和我院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系部认真阅读《申报公告》(见附件),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程序
1.申请学术著作类项目,申请人应先与出版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出版责任单位按本公告规定的要求,依据相关学术委员会或内部评审机制,公平、公正甄选联合申报的申请人,重点考察和评估申请人的资质和各项能力,择优联合申报。对于非主译的项目申请人,出版责任单位要重点考察其项目研究能力、中外学术交往和协调能力、项目组织能力等。确定申请人后,双方就外译事务的各项分工协商达成一致,并自行签订《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
2.项目实行网络填报信息。网络填报系统于2023年1月5日至15日开放,在此期间项目申报双方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
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3. 在系统内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后,导出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其他申请材料(相关材料在完成签字盖章审批手续后由项目申请人扫描上传至系统)包括: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3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三、工作要求
1.根据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时间要求,我院的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2.请各系部汇总申报材料,于2023年1月8日前报送至科研部,科研部审核盖章后,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天津社科规划办,同时项目申请人扫描盖章材料上传至申报系统。
科学研究部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