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教委通知文件《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 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推荐天津市大学生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经学生申请,各团总支(系)初评、学工部组织召开评审会,由党委副书记及总支辅导员老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团评出我院2021-2022学年度天津市大学生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学金推荐人员1名,现公示如下:
2021-2022学年度天津市大学生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学金推荐人员:
齐** 1906**014 女 英语系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的工作时间前向学工部反映。
联系电话:022-63252043 地址:3号教学楼422办公室
学工部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