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按照如下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事项。
1.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在考前14天和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考前至少14天(12月4日以前)申领“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以便在考前进行健康码状态监测。
2.考生须自12月4日开始至考试结束(12月18日),如实填写健康卡,记录体温,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在每场考试进入考场时将《健康卡及承诺书》交给监考员。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天津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已治愈出院确诊患者和尚未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有中高风险地区、市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及感染者关联轨迹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具体重点涉疫地区和追溯时间详见附件(根据国内疫情变化,重点涉疫地区随时调整)。
5.解除集中隔离未满7日的密切接触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后满14日且未满28日的人员;具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尚未经医疗机构鉴诊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6.考前有入境旅居史的人员,入境未满21天者不得参加考试;超过21天未满28天者持解除隔离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7.如考前14天内有天津市以外旅居史,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8.考生须遵守各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考试当天考生应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场以免影响考试。若两次测量体温达到或超过37.3℃,须立即到发热门诊就医,不得参加考试。
9.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完整的《健康卡及承诺书》、《流行病学调查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记录)、实时天津健康码绿码进入考点、考场,缺少任意一项将禁止入场。
10.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但在检查核对个人信息时,考生必须摘掉口罩。若考生拒绝摘掉口罩接受身份核对,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监考人员有权拒绝考生进入考场。进出考场或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间不得近距离接触。
11.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2. 考生散场时要按照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注意保持人员间距。
教务部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