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29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文件精神,遵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公厅函〔2016〕7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
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附注和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3-2024学年度,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的部署与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我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进程,充分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院信息,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条例》《办法》《清单》在学院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职责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学院继续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由院长全程指导工作,组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贯彻《通知》内容,传达《条例》和《办法》的精神,对《清单》中10大类50条公开事项逐条逐句进行详细解读,根据我院情况将《清单》划分为10大类35条,落实到院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教务部、财务部、国际交流中心、后勤与资产管理部、学工部、团委、工会、招生办公室、就业办公室、科学研究部等部门和组织,明确各部门负责领导与信息员,部署上一学年度的信息公开总结及下一学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运转有序的“大信息”工作格局。
(二) 加强载体建设,畅通公开渠道
学院持续完善“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信息公开网”各项功能和内容,按照《清单》要求对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丰富。学院继续运用好校园门户网站、办公网、各部门网站、宣传栏等传统载体,综合利用会议、文件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地公开我院各项工作信息。此外,学院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继续建设好微信公众号移动平台,充分运用图片、视频等便于大众接受的解读方式,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三)深化公开内容,加大督查力度
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上,学院认真落实《办法》和《条例》,不断完善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严格依据《清单》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完善更新清单事项,以充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我院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鼓励广大师生参与到信息公开工作中,有效发挥其监督作用,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年度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推行信息公开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开展普法教育相结合,以公正促公平、以公平促廉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提高。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2024学年度,我院按照《办法》和《清单》的要求,积极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我院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信息公开:
一是校园网、微信公众号,这是学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两大途径。通过校园网络、微信公众号向校内外公开涉及学院重大改革决策、教学科研管理、学生工作、国际合作与交流、校园安全、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聘晋升等内容,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本学年度,学院在门户网站发布重要通知与公告120条,公开要闻类信息78条,公开系部动态信息21条;通过办公网向教职工公开党政公文类信息116条、通知公告39条;院内各单位通过本部门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84条。
二是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暨院长办公会、党委委员会、教学工作例会、行政部门联席会、工会委员会、中层干部会、学生座谈会等会议公开学院相关信息。
三是利用学院微信公众号、校内宣传栏、LED电子彩屏、会议纪要、红头文件等形式面向校内外或校内一定范围公开相关信息。主要采用微信公众号的形式,及时公开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重要事件、招生资讯、教育教学、国际交流、科研与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学生校园生活、社团活动及学生文学作品等信息,共计发布推送文章363篇。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我院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学院安全稳定的内容不予公开外,重点公开与广大师生利益密切相连、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内容,主要涉及下述十项内容:
1.基本信息。我院通过校园网主页(/)公布学院概况、领导班子组成情况、学院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等办学基本情况;通过院内发文及办公网公布领导班子分工、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等情况;通过党委会、支部书记例会向全院党支部和全体党员通报我院日常留存党费和党建专项经费的使用明细和结余等党务需公开事项;通过校园网“教务信息”专题网页(/jwc/)公布《学术委员会条例》;通过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公开相关事项。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办事流程还可通过各部门网页进行查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校园网“信息公开”(/xxgk/)上进行公布。
为加强对工会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院专门成立了由学院工会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工会干部及学院各分工会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工会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结合我院工会实际工作情况,学院工会维护工会网站(/gh/index.jsp),及时上传工会信息、通知及活动报道,完成院工会的自主信息公开。
常项开展2024年教职工生日蛋糕券评选工作,体检医院选定、工会活动事宜、采购两节慰问品征询会以及《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年终奖的发放管理办法》《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第13月工资的发放管理办法》《辅导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专业技术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征询会;充分发挥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在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中起到积极作用。
由于我院工会隶属于天津外国语大学分工会,在建全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和建立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工作报告上将全面依托、遵照由天津外国语大学工会建立的相关制度。
2.招生考试信息。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按照招生信息“十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明确公开内容,将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通过校园网“招生信息网”(/zsxx/)向社会公开,2023-2024学年度共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各类信息48条。招生信息属主动公开公示范围的,在“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或公示,如对2023年在全国各省录取分数线按省份、批次、录取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公示,分专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对涉及到考生个人隐私信息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如考生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等信息,考生可通过“招生信息网”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自助查询。我院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
目前,我院暂不涉及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因教委未批设我院有研究生招生资格,所以我院不涉及研究生相关内容。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我院主要通过校园网财务部(原财务资产部)网页(/cwc/)公布《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修订)》《教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退费管理制度(修订)》《奖学金及助学金等管理制度(修订)》《代管经费管理制度(修订)》《差旅费管理制度(修订)》《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制度(修订)》
《财务管理制度(修订)》《预算管理制度(修订)》《决算管理制度(修订)》《关联方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财务支出权限管理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试行)》《往来款项管理办法(试行)》《收费管理制度(修订)》。涉及收费标准事项,财务部不仅通过学院网站公布了天津市发改委下发的《天津市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2019》,而且还附以涉及我学院各个专业的具体说明。
目前,我院暂不涉及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因我院为独立学院性质,结合实际情况,收支预、决算总表等相关财务信息不予公开。
4.人事师资信息。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院从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人事管理方式等方面入手并取得了新的进展。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涉及国家劳动法、教职工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资格认定、人力资源部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极大地方便了广大教职工各项事情的办理。同时通过人力资源部网页(/rlzy/)公开涉及国家劳动法、教职工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服务流程以及人员招聘等信息,其中2023-2024学年度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天津市教委要求的数据填报平台等,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共计10条。
目前,我院院级领导均无社会兼职情况。
5.教学质量信息。我院师资数量严格按照教育部生师比要求配备,结构日趋合理,教师数量及结构的信息在校园网“学院概况”中予以公开。2023-2024学年度,学院共设有22个本科专业,均为全日制本科;2023-2024学院开设课程总门数为709门;各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占各专业总学分比例约为15.2%;我院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专业限选课和公共选修课三部分,专业选修课学分占专业课总学分的3.4%,公选选修课学分占公共课学分的32.2%,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100%,教授授本科课程占总课程门次的21.4%。以上数据根据学院教务部网页中公开的课表以及《本科生教学培养方案》计算得出。同时我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在教务部网页中同步公开。
我院就业办公室将就业政策、就业信息、就业动态、就业程序等通过就业信息网、就业宣传栏、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同时,还通过就业工作专题会、毕业班辅导员工作会议,对一些重大就业问题和信息进行讨论和传达,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每年的8月向学院通报我院毕业去向落实率情况。每学期向各系通报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我院2023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也于2023年12月在学院就业指导网站上对外发布。
2023-2024学年度,我院艺术教育工作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有序开展,并及时将艺术教育工作的推动情况、各类普适性艺术教育活动情况通过学院网站、学院团委官方微信等媒体平台公开相关信息。本年度共公开文件、通知类信息4件,活动宣传、报道类信息8件。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我院主要通过学院官网“学生工作”专栏公布相关管理事项,同时开通了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学工、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号随时对外公布相关信息。在官网“学院要闻专栏、通知公告专栏以及系部动态”等将学工部工作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公开。其中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管理办法、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均在《学生手册》中收录,并且每年开展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都会在宣传栏、校园网开展公示,向全院师生公布相应结果。此外,对于学院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学工部要求各系对于所有学生公开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同时做好资格审查及后期公示,要求学生知情率覆盖到100%,确保评奖评优、助困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学院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随通知书寄出资助政策宣传页,并通过学工微信平台、校园网发布资助政策以及相关活动安排,给予孤儿、突发重大疾病、家庭突发变故产生经济困难学生相应资助。
7.学风建设信息。学风建设是一所学校办学保证的基石,每年11月进行学院“教育质量建设月”活动,作为一项常项工作,各教学部门通过与专业教学相结合,发动每名教师的积极性,全面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相关内容均在学院校园网“系部动态”及各系网页内予以报道。为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鼓励先进,学院将在每年12月将学年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学子信息汇总,并以宣传展板、优秀学子报告会等形式向全院广大师生宣传。此外,学院还通过校园网“教务信息”(/jwc/)对外公布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
8.学位、学科信息。凡是符合《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规定》的学生,授予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学士学位。通过校园网“教务信息”专题网页(/jwc/)向社会公开学位以及学科相关信息,方便师生进行查询。
目前,我院暂不涉及如下信息: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我院积极利用校园网“国际交流”专题网页(/gjjl/)、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等形式对国际交流项目、国际交流动态等内容进行不间断的更新和推介,经严格审查后适时发布国际交流项目信息,以便广大师生及时了解我院国际交流工作,为学生选择留学项目提供方便。
目前,我院暂不涉及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及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10.其他。在本学年度,修订完善了《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024年防汛抢险工作方案》,以上信息在校园网学院发文网页上公布(/bhwsoa/list.jsp),以院内发文形式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度,我院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院建立信访制度与工作流程,专人负责,在接到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投诉、来电咨询反映后,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落实查办部门,及时办结,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回复。回复及时快速、态度认真、内容切合。进行回复后,根据反映情况切实改进和完善工作,受到社会和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3-2024学年度,我院没有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没有因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目前,我院在信息公开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院内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要在主动上级政策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从以下三方面改善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意识,规范程序和内容。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开的主要内容,重点公开我院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人事信息、学校活动、招生工作、学生资助等常规及重点工作。
(二)加快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完善化。继续建设好信息公开网,着力运用好以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平台,以更加贴近大众接受习惯的方式传递学校信息,丰富网上交流互动。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条目上,应做到该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真实公开、完整公开,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学院安全稳定等不该公开的内容坚决不公开。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选拔与管理上,应选择思想政治水平高、业务水平高、执行效率高的“三高”人才,并在日后的工作过程中,加强对其的培训与管理,把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道关卡。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无空白栏、无长期不更新的栏目,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上级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准确公开学校信息。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我院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把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做好。
七、附注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电子版可在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校园网“信息公开”上查看(https://bhws.tjfsu.edu.cn/xxgk/)。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60号,邮编:300270,联系电话:022-63327430。电子邮箱:bwyzbgs@163.com)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见附件)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
2024年10月30日
2023-2024年度各部门确定信息公开事项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