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扩大社会监督,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 37号)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院工会信息公开机制
为了加强对工会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院专门成立了由学院工会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工会干部及学院各分工会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要求,推进和监督学院工会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学院工会信息公开工作。
1、健全工会组织,完善工会的各项制度。为了贯彻学院“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全面实施依法治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教职工申诉制度》;《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教职工慰问工作实施细则》及《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021年执委会委员参与了滨海外事学院新版劳动合同和2021年职称评审文件及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审议工作,充分发挥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在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中起到积极作用。
2、结合我院工会实际工作情况,学院工会维护工会网站,及时上传工会信息、通知及活动报道,完成院工会的自主信息公开。网址:/gh/index.jsp
设置工会意见箱,教职工可以通过意见箱提出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表对某一问题的看法和解决措施等等。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让学院真正了解广大教职工的生活、思想状态,特别是来自基层的真实诉求。
3、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我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部门及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反应良好,本年度未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等情况。
4、学院工会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负责对工会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院工会及时将新的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备案、归档。建立将工会历年工作报告主动公开制度,充分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5、学院关怀教职工身体健康,提高教职工生活和工作质量。体检由原来的两年一体检改为一年一体检。
6、根据市总工会文件《天津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学院两节慰问品福利经费标准600元/人,蛋糕券面额300元/人,电影票面额100元/人。市教育工会下拨专项经费用于学院在教师节期间开展关爱服务活动。
对于信息公开工作,学院工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作为工会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来加以完成。
院工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