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扩大社会监督,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市教委转发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院工会信息公开机制
为了加强对工会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院专门成立了由学院工会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工会干部及学院各分工会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教委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推进和监督学院工会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学院工会信息公开工作。
1、健全工会组织,完善工会的各项制度。为了贯彻学院“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全面实施依法治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教职工申诉制度》;《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教职工慰问工作实施细则》及《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021年4月我院召开了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学院第一届教代会执委会,促进我院民主管理的提升。
2、
结合我院工会实际工作情况,学院工会维护工会网站,及时上传工会信息、通知及活动报道,完成院工会的自主信息公开。网址:/gh/index.jsp
设置工会意见箱,教职工可以通过意见箱提出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表对某一问题的看法和解决措施等等。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让学院真正了解广大教职工的生活、思想状态,特别是来自基层的真实诉求。
3、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我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部门及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反应良好,本年度未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等情况。
4、学院工会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负责对工会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院工会及时将新的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备案、归档。建立将工会历年工作报告主动公开制度,充分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5、根据市总工会文件《天津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学院提升了两节慰问品福利经费标准,由原来500元/人增加至600元/人。市教育工会下拨专项经费用于学院在教师节期间开展关爱服务活动。
对于信息公开工作,学院工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作为工会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来加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