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日我市两起交通安全事故的通报
各团总支:
2024 年 3 月 2 日,我市接连发生两起导致学生死亡的交通事故。市领导高度重视,我院党委领导高度重视,现对两起交通安全事故进行通报,学工部请各团总支以班会的形式,对学生进行事故通报,并做好安全教育,相关班会记录要求签到,班会记录整理出纸质版材料,复印件于3月20日(下周三)前,交到学工部备案。
一、事故简要情况
2024 年 3 月 9 日凌晨 2 时许,在宁河区七里海大道往淮淀方向,驾驶员付某某(男,20 岁,宁河区人,天津某高职学校大一学生)驾驶小型客车与前车追尾,坠入路侧沟渠后当场死亡。
2024 年 3 月 9 日 15 时许,在河北区铁东路盐坨桥下,王某某(男,13 岁,天津某区初一学生)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铁东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仓联庄地道下,摩托车前轮与路沿接触后倒地,导致王某某受伤送医抢救,18 时许救治无效宣布死亡。
二、事故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以上述两起交通事故的分析,一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 430 万辆,道路拥挤,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和涉农地区交通安全基础差,恶性交通事故高发。二是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较差。学生未达到法定年龄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规上路,对道路情况不熟悉,自我保护意识差。三是家长监护责任履行不到位。家长对学生出行使用的交通工具不知来源,对学生夜间出行未进行安全提示。
学工部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