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202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天津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流程:
1、户籍需落在天津市的毕业生:包括迁至天津市工作单位、考取天津市高校研究生、迁至天津市人才市场,须由学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保卫(905)领取户口页,由学生本人将户口页交到用人单位、录取院校或人才市场自行办理落户手续。参加“海河英才”计划的毕业生关注另外的通知,不在此列。
2、户籍需迁至本人天津市房产的毕业生:须由学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保卫(905)领取户口页及户主首页复印件,并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和户口页及户主首页到房产所属地派出所自行办理落户手续。
3、户籍需迁出天津市的毕业生:包括户口迁回外省市原籍、考取外省市高校研究生、迁至其它城市工作单位等,确认完要落户地的落户政策后,须由学生本人填写《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表》(见附件),待学校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证,随后所在系将户口迁移证发放到学生本人手中,学生持迁移证在有效期内自行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二、特别提示:
1、毕业生在进行“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之前,必须经由各系审核确保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参加此次登记。
2、无论毕业生户口迁往何地,学生本人必须事先明确其户口迁移目的地可以落户后再行办理相关手续,并准确填写户口迁移目的地,否则导致户籍地不接收而无法落户。
3.①凡考取外省市研究生者,须及时将调档函或者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交到保卫(905);②凡户口迁至北京、上海、广州的原籍毕业生须先询问原户籍落户政策,非原籍毕业生,须及时将允许落户相关手续交到保卫(905),以此方可办理后续手续。(建议此类情况户口先迁回原籍)。
三、关于报送《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表》的相关要求:
1、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17:00前。
2、报送要求:《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表》须由各系团总支组织毕业生认真填写,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
3、报送方式:请各系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与学生本人核对无误的《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系团总支公章)报送保卫(905)。
保卫部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