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教委《2024年安全稳定工作提示》(2024)第8号文件要求,深刻吸取其他省份近期发生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校园交通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园正常交通秩序,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现就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做如下提示:
一、机动车方面
1.校内道路行驶的各类机动车必须严格遵守限速 30 公里/小时以内的规定;学校将于近期安装雷达测速设备,校外车辆超速一次,将直接拉入黑名单,三个月内禁止进入校园;校内车辆超速一次通报所在单位,超速两次,一个月内禁止进入校园。
2.学生上、下课时段,部分道路行人密集,机动车辆应耐心等候,礼让行人,校内禁止鸣笛。
马场道校区学生上、下课时段 |
早上上课 |
7:40-8:10 |
下午上课 |
13:40-14:10 |
上午大课间 |
9:40-10:10 |
下午大课间 |
15:40-16:10 |
中午下课 |
11:40-12:10 |
下午下课 |
17:40-18:10 |
滨海校区学生上、下课时段 |
早上上课 |
8:10-8:40 |
下午上课 |
13:40-14:10 |
上午大课间 |
9:40-10:10 |
下午大课间 |
15:10-15:40 |
中午下课 |
11:40-12:10 |
下午下课 |
16:30-17:00 |
3.校园内禁止练习驾驶机动车,所有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区域,不得堵塞楼宇消防通道。
4.因施工作业、各类活动等临时进校的大型车辆(30座以上的大型客车、6米以上大型货车、吊车、搅拌车、推土机以及危化品车辆等车辆,班车除外)需报备入校:校内各单位应提前三天向安工部报备,填写《天津外国语大学大型车辆入校报备表》,交安工部备案。车辆进校时携带报备表单(或电子版拍照),方便门卫查验。大型车辆进校必须由校内对接部门安排专人(作为临时安全员)负责入校对接和校内施工作业期间的全程安全管理。大型车辆应按规定的路线、时间、限速行驶并按照指定的校门进出,安工部将对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管。起重装载、清淤吸粪、施工发电等大型工程车辆校园内作业现场应由所对接部门与安工部联系沟通、密切配合,在周边设置警戒线,划设安全区域。另外,对于应急车辆,如:119、110、120、工程抢险等车辆,由校门执勤保安引导至现场,入校后校内对接部门应全程实施安全管理。
5.师生出行遵守交通法规,驾驶机动车要礼让出行,步行时要集中注意力,观察路面情况;乘坐汽车要注意系好安全带,下车前要确认安全后再推开车门,不坐无牌、无证、无保险等“三无”车辆,不坐“黑车”。
二、非机动车方面
1.校内电动助力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一律限速20 公里/小时以内;严禁室内或楼道内存放电动车辆及电动车辆电池;严禁电动车辆飞线充电,电动车辆一律应在充电桩或充电车棚内充电,严禁将电动车电池拿进室内或楼道内充电。
2.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及外卖骑手禁止入校。
3.校园内禁止使用平衡车、滑板等通行,骑车时不可使用耳机,在人行道上行走时要注意各种交通情况,不满十八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不得载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4.校内非机动车要有序停放到划定非机动车停车标识牌的指定区域内,严禁堵塞室外消防通道。安工部不定期巡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在车身粘贴提示要求立即改正,对于多次违反停放秩序的,将违规车辆拖离至集中停放区,并通报所在部门。
在人员密集的校园内,我们应该严格遵守交通管理规定,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请各单位做好师生、三方、访客等进校人员的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共建和谐平安校园。
党委安全工作部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