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天津市教委发布的《市教委关于2023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我院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通知详见附件《市教委关于2023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3〕12号)。
二、申报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四个面向”,加快完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突出学术创新价值和应用实效。
2.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责任。
3.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项目的其他课题申报。
4.申请人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5.重大项目不得重复研究,申请人应未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其他省部级项目的同名称或同内容课题。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在研一项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根据《2023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确定选题,填写《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申请书A4纸双面印制、左侧胶装,佐证材料1份单独胶装;《2023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式2份,加盖系、部公章。
科研部初审汇总后,根据专家意见和我院限额指标,推荐符合条件的课题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联系人:高铭 主楼911
联系电话:022-63177362
科学研究部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