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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
新闻来源:后勤与资产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0-06-22 15:20:25    点击率:7065
    固定资产是指(以下简称“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不变的资产。资产是学院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是学院实现和完成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等项任务的条件保障,是学院资产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和提高学院资产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的利用资产,保证学院资产的安全完整,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
    (一)资产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即在院主要副院长的领导下,归口单位管理(单位指各系部)使用单位负责、申请、验收登记、保管、维护。责任到人,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
    (二)资产管理实行“二级管理体制“一级管理单位为院资产设负责学院全部资产总账、明细账、软件系统的整个管理、并组织资产的审批、购置招标工作,定期组织学院资产的盘点、清查、核实工作。按时报送上级部门要求规定的软件系统报表,协同有关单位分析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等。二级管理单位,为资产使用单位(指各系部),系部主任为主要领导的兼职资产设备管理员,负责单位的各种资产并组织申请、验收、登记、保管、维护、调拨、报废等相关工作。兼职资产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各类资产的具体管理。并协助院财务部,资产部定期做好本单位的资产核对,清查工作,做好辅助台账的工作,严格把关本单位资产的进入转出。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
    (一) 单价在800元以上(含8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状态下独立使用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即为专用设备。
    (二) 单价在500元以上(含5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状态下独立使用的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等一般设备。
    (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四)各类计算机软件
    (五)图书、期刊、杂志(包括各类电子文献和非纸介质文献)
    (六)单价在壹佰元以上(含100元)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及生活等各类用具。
    (七)房屋及建筑物、土地、单棵价值在壹佰元以上(含100元)的植物。
    (八)学院及各系部认为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其它物资设备。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
    (一)全院固定资产的购入应按《滨海外事学院教学仪器及有关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学院各系部根据本单位发展需要,提出申请报学院资产设备部,由资产部汇总后报院主管领导。
    (三)根据学院全年资产设备购置预算安排,通过院长办公会充分讨论,决定是否购买。
    (四)购入的资产,首先由资产设备部验收后并开具三联单,其中:资产部、财务部、使用单位共同签字,打印条形码粘贴在购入资产上,方可报账。
    (五)使用单位资产设备部管理员,将购入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后,报请系主任,做好后期的管理维护工作。
四、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一)购入和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购价和调拨价以及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费入账。购置车辆时按规定支付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计入购价之内。
    (二)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入帐。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加工改制的固定资产,按原有固定资产帐面原值,减去改制过程中的变价取入,加上改制过程中而发生的支出入帐。
    (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可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证或按同类固定资产市场价,加上接受捐赠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入帐。
    (五)盘盈固定资产在无法盘盈固定资产原始成本的前提下,可按重置完全价值入帐。
    (六)固定资产大修或一般修缮、发生的费用以及更换、消耗性附件发生的费用不能增加或减少固定资产原值。
五、固定资产的变动
    (一)固定资产的调拨。发生在学院内部单位之间的调拨,原则上实行无偿调拨。对学院外的调拨实行有偿调拨,调拨资产的价值按固定资产原值计算。各种调拨统一由归口管理单位办理调拨手续后方可进行。
    (二)固定资产的出借。发生在学院内部单位之间的出借,原则上实行无偿借用,但借用方要对借入固定资产的安全负责,借用期间固定资产管理帐目仍在原单位不变。对学院外的出借实行有偿借用,由统一归口管理单位报请学院主管副院长批准并办理出借手续后方可出借。
    (三)固定资产的改选。确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对原固定资产进行改选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提出可行性报告及具体改造方案和改造费用预算,资产部/财务部/主管副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于长期使用而引起的自然磨损/老化及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固定资产无修复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经过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报主管副院长批准,责成财务部/资产部核实销帐后,按报废处理。
    (五)固定资产的其他变动。上述原因之外的固定资产变动若无具体参照条款,必要时时采用专项专议的办法。
六、固定资产的盘查
    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学院财务部与资产部根据学院要求定期组织全院固定资产盘查。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实物盘点和帐实核对,对帐实核对有出入的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七、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一)资源共享、注重效益、合理配置、物尽其用的原则。固定资产的购置要依计划执行,能共享的尽量不再批准购置。个别单位实际利用率不高的固定资产经科学论证可进行局部调整。适时进行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分析。
    (二)固定资产购置实行逐级申报审批制度,要求购置固定资产的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实际要求,在全年财务预算经费范围内,由院长办公会决定购置,使用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采购环节。未经审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三)严格把好固定资产验收关。验收是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标明的数据及其它相关资料对固定资产进行认真、细致的检验、收库工作。验收环节出现问题,验收人要负相应责任。
    (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务必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各使用单位根据情况,设专职或兼职人员(不能是临时工)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和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各使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包括兼职)对所管固定资产真心负起责任。
    (五)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私自拆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或使用人员怠忽职守或使用不当发生的固定资产损坏、被盗、遗失等情况。应严肃认真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过失人必要的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具体办法拟定)
    (六)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资产部要经常组织资产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人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各有关规章制度和专业技术知识,使资产管理的管理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八、固定资产档案额建立
    建立固定资产档案是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固定资产存量及变动的依据,是掌握固定资产购进、使用、维修等方面的完整资料的来源,各使用单位和院资产部、财务部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定期进行核实。(具体办法拟定)
九、固定资产为学院公共资产,所有权归学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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