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定普通高等教育天津市级规划教材的通知》(津教高函〔2026〕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市级规划教材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与方式
本次市级规划教材认定分为以下四类,请各二级学院对照范围认真梳理,组织符合条件的教材申报:
(一)已入选国家级规划教材的认定。经教育部公布入选国家级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直接认定为市级规划教材。
(二)中央专项计划教材的认定。经中央有关部门审定的教材、已立项建设并正式出版的“101计划”等核心教材、 “四新”重点建设教材(含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参加推荐但未入选国家级规划教材的,直接认定为市级规划教材。
(三)参加推荐的其它教材认定。参加推荐但未入选国家级规划教材的教材,以学校向市教委申报,市教委审议后对符合条件的教材进行认定。
(四)高质量新形态教材认定。学校向市教委申报、市教委遴选认定。新形态教材应至少具备以下特征之一:
1.以“纸质教材+数字资源”形态呈现,配套建设在线课程、虚拟仿真实验等数字化教学资源,实现线上线下教学有机融合;
2.以数字教材形态呈现,基于专用阅读终端或平台运行,集成富媒体资源、交互式练习、智能评测等功能;
3.以手册式、活页式等形态呈现,适应项目化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等教学改革需要。
注意:新形态教材每校推荐不超过5种。
二、认定条件要求
(一)第1至3类接受审核的教材,原则上应为2024年推荐时的版次。如2024年7月至今进行了修订再版的,学校可自愿选择认定修订后版本,但教材主要编者、出版单位不得变更,修订内容不得超过原书的30%。
(二)第4类新形态教材,应为2021年以来正式出版,并已至少用于1所高校连续2年的本科课堂教学。
(三)教材主要编者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查实的师德师风问题;教材无政治问题,无知识产权争议;已稳定投入教学使用,反响良好。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中央专项计划教材名单(Excel版+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
(二)参加推荐的其它教材名单(Excel版+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
(三)新形态教材名单(Excel版+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
(四)新形态教材(Excel版+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
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马老师 3-123
联系电话:6335 4036
教务部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