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有关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现将2027年度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和2026年度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7年度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建设项目申报
(一)申报内容类别
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建设项目的项目类别调整为理论武装、文化育人、心理育人、实践育人、网络育人、队伍建设、平安校园建设、育人共同体、人工智能赋能思想政治教育九个精品建设项目类别。请各单位按照调整后的精品建设项目类别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二)校内申报要求
1.申报资格。每个项目限报负责人1名,每人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个人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组成员(不含负责人)不超过5人。各单位负责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2.材料要求。报送材料要能够突出代表项目的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推广性。申报书"学校党委意见"一栏请填写不少于200字的详细推荐意见。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够体现学校培育成果的支撑材料,可以是视频、PPT、图片、报刊等。项目相关图片提供不超过5张,JPG格式(每张10M以下),像素不小于1024×768;视频材料须为MP4格式,每个500M以下;其他辅助资料不要超过2种。
3.审核要求。申报书及支撑材料需经学校党委审核同意,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已获批天津市精品建设项目立项的项目,不得更换赛道重复申报;尚未结项或结项不合格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4.其他相关要求。请各单位严格关口前移、从严审核,已获批天津市精品建设项目立项的项目,不得更换赛道重复申报;尚未结项或结项不合格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申报内容与往年已 立项项目高度相似、核心内容基本一致的,不得仅更换题目、调整表述、更换负责人后重复申报。市教委将对各校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如有发现取消本单位申报资格。
(三)校内评审及报送安排
1.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每校每类限报1项。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2.请各单位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A表(Word版及PDF版)、申报书B表(Word版及PDF版)、支撑材料电子版。
3.各申报单位须填写《2027年度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二、2026年度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建设项目验收
(一)验收标准
1.完成标准。项目责任高校按项目任务计划书完成了建设任务和目标;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相符;育人体系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有所创新、师生普遍反映良好、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2.验收等级。项目验收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成果验收为优秀的项目,市教委将择优推荐至教育部;对成果验收为不合格的项目,一律做撤项处理。
(二)结项材料要求
1.终结报告书。"学校党委意见"一栏请根据项目培育建设情况填写200字左右的意见(附件4)。
2.结项总结材料。获批立项以来的项目培育建设情况,包括建设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社会影响、主要经验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字数3000字以内。
3.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培育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三)报送安排
请2026年获批立项的单位按要求上报结项材料,接受结项验收。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结项汇总表(附件7)Excel版及加盖学校部门公章的PDF版,连同结项材料一并报送至科研部。
联系人:张丽勉
科研部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