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天津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6年“海河英才”落户和2026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海河英才”落户政策条件:
普通高校符合毕业条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生,均可在毕业学年办理申请。
(一)户口在高校的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
1.学生本人在“天津公安民生服务” 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
2.高校线上审核信息并确认。
3.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依据高校审核结果,将学生户口移入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以下简称北方人才)滨海分部(分公司)集体户并打印《常住人口登记卡》。
(二)户口在原籍的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
1.学生本人在“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
2.高校线上审核信息并确认。
3.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依据高校审核结果,通过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方式,将学生户口迁入北方人才滨海分部(分公司)集体户并打印《常住人口登记卡》。
(三)北方人才滨海分部户籍咨询电话:66882802
二、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流程:
1、户籍需落在天津市的毕业生(包括迁至天津市工作单位、考取天津市高校研究生),须由学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保卫部905领取户口页,由学生本人将户口页交到用人单位、录取院校自行办理落户手续。参与“海河英才”计划的毕业生在线上办理,不在此列,无需填登记表。
2、户籍需迁至本人天津市房产的毕业生,须由学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保卫工作部领取户口页及首页,并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和户口页及首页到房产所属地派出所自行办理落户手续。
3、户籍需迁出天津市的毕业生(包括户口迁回外省市原籍、考取外省市高校研究生、迁至其它城市工作单位),待确认属地落户政策后,须由学生本人填写《2026年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表》(见附件),待所在学院将户口迁移证发至学生本人手中,学生持迁移证在有效期(一个月)内自行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三、关于报送《2026年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表》的相关要求:
1、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5月30日17:00前
2、报送要求:《2026年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表》须由各学院团委组织毕业生认真填写,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
3、报送方式:请各学院团委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与学生本人核对无误的《2026年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学院团委公章)报送保卫部905;
4、联系人:范老师(主楼905) 电话:63324933
四、特别提示:
1、2026年毕业生转档工作具体政策咨询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2、毕业生在进行“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之前,必须经由学院审核确保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参加此次登记。
3、毕业生须在毕业当年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逾期未迁出户口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
4、无论毕业生户口迁往何处,学生本人必须事先明确其户口迁移目的地可以落户后再行办理相关手续,并准确填写户口迁移目的地,若需迁移至非迁来原地址或省、市发生变动,需提供“准迁证”。
5、注意:①凡考取外省市博士研究生者,须及时将调档函或者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交到保卫部(主楼905);②凡户口迁至北京、上海、广州的非原籍毕业生,须及时将报到证、调档函的复印件交到保卫工作部(主楼905),以此方可办理后续手续(建议此类情况户口先迁回原籍)。
滨海外事学院保卫部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