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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教育家精神培育弘扬研究实践中心2026年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与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
新闻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26-04-20 09:54:53    点击率:20
各教学单位:
  为扎实推进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提升教师培训及师德师风建设针对性与实效性,赋能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助力教育强国战略实施,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 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市教育两委委托天津市教育家精神培育弘扬研究实践中心,组织开展2026 年教育家精神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与教育家        精神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家精神专项研究课题申报
 (一)申报内容
  可根据《研究选题指南》(附件3)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指南宗旨前提下,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优势,认真凝练、自拟题目,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具备开展实质性研究任务的能力,无师德失范记录。
  2.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中心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中心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两个中心项目的申报。
  3.课题负责人须如实填写材料,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 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立项后须按 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不能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三)资助标准和结项要求
  1.本次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给予经费资助3000/课题; 一般课题无经费资助。经费使用须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并按照《经费使用说明》(附件6)合理合规使用。
  2.课题任务202610月前完成,以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形式结项。其中,重点课题须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结项。所有课题均须在申报材料中写明预期成果形式。
  3.课题成果公开发表时,须注明“天津市教育家精神培育弘 扬研究实践中心资助项目成果”及项目编号。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1.课题负责人填写《课题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课题论证活页》填写内容不得透露个人和单位具体信息。
  2.申报材料需提交电子版《课题项目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PDF格式);纸板《课题申报与课程建设立项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427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教育家精神课程建设立项
 (一)申报内容
  本次课程建设以构建体系化、专业化、实践性的教育家精神课程体系为核心目标,课程整体划分为四大模块,每个模块下设 4个专题,总计16个专题。专题负责人可根据《课程专题指南》 (附件5)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工作岗位特点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选择1个专题进行建设立项申报,也可结合专题定位与建设要求,在核心主题不变的前提下自主深化拓展专题内容。所有专题均为1学时,每学时不超过45-50分钟,课程内容需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紧扣新时代教育发展要求,兼具理论深度和可操作性 。
 (二)申报条件
  1.专题负责人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 针,具有正确的教育观、教师观、学生观,师德品行良好,无师德失范记录。
  2.专题负责人为天津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大中小幼、职业院 校、特殊教育学校等)、教育科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的广大教育工作者。鼓励跨单位、跨领域、跨学段合作申报,支持高校与中小学、科研机构与一线学校结对共建。
  3.专题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或教育研究能力,熟悉所申报专题的核心内容,能够保障课程建设的时间与 精力投入,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4.申报课程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确保内容原创性,严禁抄 袭、剽窃等行为。
 (三)资助标准和结项要求
  1.每个专题资助建设 经费1000元,用于课程专题建设的必要支出。
  2.建设周期至202665日。项目结项需完成课程讲义、教学课件等结项材料的编制,评审通过即为结项。结项后,由中心出资支持后期网络课程的录制、剪辑与上线。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专题负责人填写《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4)电子版PDF格式);纸板《课题申报与课程建设立项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427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研部 张丽勉
 
科研部
202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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