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重要论述,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天津市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协同发力、同向同行。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2026年度天津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关于此项工作的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本次受理申报的课题包含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自筹经费。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聚焦家校社协同育人领域的实际需求,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和较强的创新价值,研究成果应体现创新性和前瞻性,并具有实用性和可推广性。选题方向围绕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机制建设、职责任务、实践探索等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力求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着重在馆校协同、医教互促、体教互融、家校互动、社教同频、警校同步方面进行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路径及实践方法的创新研究。
申报项目要严格符合选题要求,确保研究内容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开展,自行拟定课题题目,题目表述科学、严谨、简明。
三、研究周期及成果要求
(一)研究周期
研究周期为1年
(二)成果要求
课题研究周期内,须取得以下学术成果至少2项,或学术成果、实践成果各1项。
学术成果:
1.在省级以上报刊或期刊上发表文章1篇。
2.撰写调研咨询报告1篇并提供局级以上单位的采纳证明。
3.提出的政策建议被市级机关及以上部门批示、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4.形成与课题相关案例1篇并取得良好社会成效或得到局级以上单位采纳或推广。
5.制作有推广价值的优质课程资源1套并提供委局级以上单位的采纳证明或获奖证明。
实践成果:
1.在市级以上交流会上进行经验交流或案例分享1次并提供相关证明。
2.学校与社区共建模式,积极推动“校社教联体细胞试点校”建设,提交相关工作报告及实地考察验收。
公开发表的项目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天津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研究专项课题”字样、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且第一作者是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为我院一线从事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的教师或管理人员。
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学段组建研究团队进行申报,支持与其他类型学校合作研究,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提升研究的深度与广度。
(二)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认真承担和组织项目实施;每个申请者申报1项,且不能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课题的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1.承担天津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专项研究课题第一负责人且尚未结项者。
2.五年内所主持的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五、申报办法与程序
(一)课题申请填报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2026年度天津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1)、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2026年度家校社协同育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统计表》(附件3)和《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
2.请申请人于2026年2月27日14:00前,将纸质版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附件1和附件2一式四份)及申报统计表(附件3一份)和《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一份)交至科研部,并将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和统计表电子版打包发至科研部邮箱(bwkyb@tjfsu.edu.cn),文件夹以“2026教联体+负责人姓名”命名。
(二)有关程序
科研部初审汇总后,提交专家评审,结合上级限额指标,择优报送。
六、其他要求
请申请人研读《2026年度天津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附件5)。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资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后续三年的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申报黑名单。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6317 7362
请各部门组织做好此次申报工作。
科学研究部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