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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25-12-01 10:39:31    点击率:11
各系、各部门:
  为着力提升天津市高校科研创新能力,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服务国家和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要,根据《关于2025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我院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在面向市级党政部门、社科研究机构和我市各高校征集选题的基础上,市教委确定《2025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能够自觉践行优良学风;能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应有丰富的、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2月以后出生)。
  (三)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项目的其他课题申报;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承担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科研计划项目和专项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其他省部级项目的同名称或同内容课题;
  3.所承担的市教委科研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撤项者;
  4.因学术不端等原因被列入市教委科研项目禁止申报名单者。
  三、项目要求
  (一)研究周期。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为2至3年。到期确有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完成,须申请延期。如有其他事项变更,应在项目启动之日1年内,填写《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变更申请表》,办理项目变更手续。最终通过市教委组织专家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
  (二)成果形式。重大项目成果形式为论文、专著、研究咨询报告等。2025年立项的重大项目课题,至少应包含以下成果形式中的两项。
  1.成果形式为专著。要求以正式出版的成果结题,应有项目署名标注。专著一般不少于10万字,另须提交5000字以上的成果提要,报送市教委2至3册(套)。
  2.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内容密切相关论文不得少于2篇(其中高水平论文不得少于1篇,唯一项目署名标注、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不得少于1篇)。高水平论文指在高水平学术期刊或中央主要报刊、天津日报发表理论文章。高水平学术期刊包括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不含扩展版)。
  3.成果形式为研究咨询报告:(1)一般要求研究咨询报告不少于3万字,提供查重率低于20%的证明;(2)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高等学校(非项目组成员所在学校,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或相关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转化,并出具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附转化材料;或研究成果在《决策与参考》《决策研究》《观点与动态》《天津政务参考》《社科界咨政要报》等市级内刊发表;或者研究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三)标注要求。项目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在出版、发表或以其他方式公布时,应按以下要求标注。
  1.以“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项目号+项目名称”形式标注。
  2.要求唯一署名标注的不能同时标注其他资助来源。
  3.未按要求标注的,不认定为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成果。如成果的宣传介绍、推广应用、转化为教材均须报市教委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课题组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予以撤项,同时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二)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实行限额申报。
  (三)纸质材料
  1.按要求填写《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6份,申请书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2.佐证材料1份单独胶装,不相关材料无需提交。
  3.《2025年度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请一览表》(附件3)1份,《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1份,加盖系部公章。
  请将申报书(PDF和word版)(附件2)、一览表(excel)(附件3)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科研部邮箱:bwkyb@tjfsu.edu.cn。将文件夹命名为:系部+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
  4. 请申报人将材料于2025年12月4日前报送科研部911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63177362
 
科学研究部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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