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通知文件《关于做好天津市海河自强奖助学金评审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经学生申请,各团总支(系)初评、学工部组织召开评审会,由学院党委、学工部、团委、教务部负责同志及各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组成的评审团评出我院2025年天津市大学生自信自强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助学金推荐人员1名,现公示如下:
220824012 女 英语系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的工作时间前向学工部反映。
联系电话:022-63252043
地址:3号教学楼421办公室
反映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学工部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