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高校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市教委决定开展2025年度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报工作。
外语教育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由市教委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合作设立,旨在充分调动和激发天津市高校外语教育一线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外语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能力,推动天津高校外语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申请人按《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报指南》(附件1)确定选题,自拟名称申报。
(二)教委要求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院限报2项。
二、经费资助
本专项任务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1.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0.8万元;青年项目资助经费0.3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申报人为高校承担外语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
(二)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主持完成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获得或作为主要参与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教学类奖项。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应具有或相当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限5人以内(不含负责人),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且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承担市教委各类科研计划项目尚未结项;
2.所主持的市教委各类科研计划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
四、研究周期及成果要求
(一)研究周期。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二)成果要求。最终成果形式应为学术理论专著或者学术理论文章或者研究咨询报告。
1.学术理论专著:5万字以上,正式出版;
2.学术理论文章:公开发表1篇由项目负责人完成或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论文;
3.研究咨询报告:在市级内刊发表或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被大中型及以上企业(或县处级及以上单位或非项目组成员所在高校)采纳,并提供采纳证明。1万字以上咨询报告,提供查重证明(查重率在20%以内)。
重点项目在以上基础上还应公开发表2篇论文,一般项目在以上基础上还应公开发表1篇论文。如成果形式为专著,可减免1篇论文。
(三)标注。以项目相关内容发表的成果均应有标注,且至少有一项成果唯一标注“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项目名称+项目号”。
(四)验收材料。项目申请书、项目任务书、变更申请(如有变更)、项目结项鉴定书、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以及与项目成果有关的专著、论文、咨询报告等;
五、申报办法及程序
(一)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报书》(附件2)、《2025年度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请汇总表》(附件3)和《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
(二)请申报负责人于2025年10月16日12:00前,将纸质版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和《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1份交至科研部,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至科研部邮箱(bwkyb@tjfsu.edu.cn),文件夹以“外语教育专项+负责人姓名”命名。科研部初审汇总后,提交专家评审,结合限额指标,择优报送。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6317 7362
请各系部组织做好此次申报工作。
科学研究部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