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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我校2024-2025学年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的通知
新闻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25-09-22 16:07:29    点击率:824
各相关师生:
  根据《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管理办法 (修订)》(津滨外﹝2024﹞19号)、《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学生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修订)》(津滨外﹝2025﹞7号)规定和我校对此项工作的安排,现开展2024-2025学年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奖励申报的科研成果是指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完成,且第一完成单位为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
  2.申报成果分类
  (1)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2)国内外正式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3)国内外公开出版的著作(含学术专著和译著);
  (4)厅局级以上的科研项目结项成果;
  (5)各类专利。
  二、奖励依据
  教师科研成果奖励依照《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管理办法 (修订)》(津滨外﹝2024﹞19号)执行(附件1),学生科研成果奖励依照《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学生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修订)》(津滨外﹝2025﹞7号)执行(附件2),请仔细阅读办法后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科研成果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获奖文件1份,复印件1份。
  2.学术论文: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1份(包括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正文),检索证明1份,E类(含)以上学术论文的检索证明盖“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章。
  3.著作: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1份(包括封面、版权页、前言和目录和封底),CIP检索页打印件1份(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https://pdc.capub.cn打印),出版社出具的作者工作量证明1份。
  4.科研项目结项成果:提供项目立项、结项证书(申请书)和结项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专利:提供授权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查询并打印检索页1份。
  四、申报方式
  1.教师申报人请填写《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3)和《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4),外文成果需填写《外文成果中文提要及审查情况说明》(附件5)后,连同成果支撑材料提交至申报人所在部门。
  2.学生申报人请填写《(学生)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6)和《(学生)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7),外文成果填写《外文成果中文提要及审查情况说明》(附件5)后,连同成果支撑材料提交至申报人所在系。
  3.请各系部初审、汇总后,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纸质版附件3至附件5盖章(申报表按汇总表顺序排列)、学生申报纸质版附件5至附件7盖章后,连同纸质成果支撑材料报送至科研部。
  同时将教师申报电子版附件3、附件4,以“教师科研成果奖励+系部名称”命名,学生申报电子版附件6、附件7以“学生科研成果奖励+系部名称”命名后,发送至科研部邮箱bwkyb@tjfsu.edu.cn,不接受个人申报。科研部审核、汇总后,将申报材料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4.请各系部对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材料,在政治方向、研究导向、申报资格等方面审核把关,在《申报汇总表》(附件4)中填写推荐意见,加盖部门公章。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冯老师(教师成果);        赵老师(学生成果)
  联系电话:022-63177362
 
 
 
科学研究部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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