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第十九届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第十九届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组织我院评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及程序
网上申报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17日17:00(按要求进行初审--修改--资格审查--修改--最终提交等程序,请申报者按我院统一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材料),请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注册、填报、审核、打印申报表、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申报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和修改。
申报者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待科研部网上审核。请申报人及时登录申报系统查看审核结果,通过后打印申报评审表,并按要求携带所有申报材料到科研部进行申报资格审查。
注意:网上申报系统关闭后即申报、审核工作全部截止,无法接受任何补报及修改。请申报人及时关注,通过网上审核后请尽快打印申报表,系统关闭后申报表将不能打印,即取消申报资格。
二、严格申报审核制度
各系部需成立部门资格审查领导小组(系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对所受理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把关。
外文成果需附中文提要(详见附件1中规定),申报者所在系部需要开具证明,对外文成果中文提要的准确性、真实性严格把关。
对本部门提交的研究报告类成果,需附各系部盖章的“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20%(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咨政类研究成果,要附系部开具的没有著作权争议或学术规范问题的证明。
各系部资格审查领导小组需对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成果在《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科研部,科研部提请院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再次审核。
三、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成果(一式两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
3.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复印件须按照《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内所填顺序制作目录,单独胶印成册。)
4.申报者需将个人纸质材料装在档案袋中,填写《第十九届天津市社科评奖卷皮》(见附件6),将卷皮打印后粘贴在档案袋上。
5.系部资格审查小组名单、申报汇总表(附电子版)(一式1份,加盖部门公章,此项由申报系部提交。)
(二)电子版材料
1.《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2.申报成果(PDF格式,上传成果除正文外,还须包含专著或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合作者等信息。)
3.佐证材料(PDF格式,按填写顺序逐一上传。)
申报者要确保网上填报的《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成果及佐证材料,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凡弄虚作假、违反学术规范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著作权有争议的作品、违反学术规范的作品不得申报。凡违规申报者,一经查实,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63177362 联系人:冯老师
科研部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