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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人力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3-09-08 21:32:13    点击率:2485
各部门:
  根据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开展2023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鉴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作”评审范围及要求
  1.我院在岗在编的教师(含思政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科学研究(含教育管理)、图书资料、实验技术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2.拟申请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正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或具备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条件,可申请鉴定“代表作”。
  二、“代表作”评审材料类别
  “代表作”为申报人本人提供、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课程建设成果、科研项目、智库建设成果等,能代表申报人的主要研究方向和最高研究水平。
  三、“代表作”评审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期刊论文
  论文应为我院认定的F类以上级别论文,一般需有“CN”、“ISSN”刊号,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完成。
  1.论文原件PDF扫描件。
  (1)知网收录论文:建议通过知网平台获取论文原版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正文,下载打印并进行信息遮挡后再行扫描。(具体方法步骤参见附件2)
  (2)其他论文:直接对纸质刊物相关内容进行扫描。
  (3)上交扫描件应含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封底四项。其中涉及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一切相关信息须全部遮盖后再行扫描。PDF扫描件请保证完整清晰规范,便于专家评审。
  2.中国知网出具的“相似性检测报告”电子版。
  要求:由中国知网(CNKI)检测系统生成“相似性检测报告”,提交报告电子版,须为“全文对照”或“全文标明引文”版本。检测结果的“总文字复制比”低于30%的论文方可送审。
  (二)外文检索论文
  1.检索证明原件PDF扫描件;
  2.200字论文中文摘要电子版;
  3.外文论文原件PDF扫描件;
  要求:按上述顺序合并做成一个PDF文件。检索证明须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须将论文原件及检索证明中涉及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一切相关信息全部遮盖后再行扫描。
  (三)著作
  学术专著或译著、主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编的高水平教材均须达到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字数要求,需有“ISBN”书号。(申请副教授职务,学术专著或译著单部著作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作为主要完成人参编高水平教材单部教材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申请教授职务,学术专著、译著单部著作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作为主要完成人参编高水平教材单部教材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
  1.著作原件PDF电子版。
  2.若著作为合著,还须提供出版社出具的申报人在本著作中所撰写部分的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如著作中明确写明申报人所撰写部分的,则无需提供。
  要求:著作扫描件中涉及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一切相关信息须全部遮盖。
  (四)课程建设成果
  课程建设成果应为本人作为负责人建设省部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含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等)、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的申报及结项材料。
  要求:提交申报及结项材料原件的PDF扫描件。扫描件中涉及负责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一切相关信息须全部遮盖。
  (五)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应为本人主持完成的省部级以上项目的申请书及结项书。
  要求:提交申请书及结项书原件的PDF扫描件。扫描件中涉及主持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一切相关信息须全部遮盖。
  (六)智库建设成果
  智库建设成果应为本人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书面肯定性批示;或者被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采纳,且该成果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
  要求:提交智库研究成果及批示、采纳证明等材料原件的PDF扫描件。扫描件中涉及第一完成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一切相关信息须全部遮盖。
  (七)其他要求
  1.正常申报者提供“代表作”2篇(部、项),破格申报者提供“代表作”3篇(部、项)。
  2重新评审“代表作”的人员,需提供新的“代表作”进行评审,已送审过的论文、著作等材料不再重复评审。
  3.对纸质刊物直接扫描的PDF扫描件请保证完整清晰规范,便于专家评审。
  4.送审人员须坚守学术诚信,对不合规成果及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评审,并按照相应规定作出处罚。
  四、“代表作”评审结果有效期的规定
  “代表作”评审结果有效期规定为五年。逾期的不能作为“代表作”提交评委会,但仍可作为一般材料提交评委会。
  五、“代表作”评审结果及运用
  1.专家鉴定结果分为“好”、“一般”、“差”3个等级。两位专家进行独立鉴定后,如成果的鉴定等级为“好”或“一般”,表示申报人“代表作”送审鉴定为通过。
  2.如申报人有1(部、项)“代表作”的2份鉴定等级均为“差”,表示申报人“代表作”送审鉴定为不通过,当年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3.如申报人有1篇(部、项)“代表作”的2份鉴定等级有一个为“差”,表示该篇(部)文章(著作)不合格,对于评“差”的代表作,在征求本人同意后,学校再送审2位专家进行复审,复审中如出现1位及以上专家鉴定意见为“差”,则认定为“代表作”送审鉴定未通过,当年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六、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请各部门按照上述要求组织好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能提交送审。
  2.提交材料:9月15日前各部门报送至人力资源部主楼933室。
  (1)《2023年“代表作”鉴定汇总表》。包括电子版、纸质签字盖章版及扫描件。
  (2)申报人代表作材料(扫描件)。
  扫描电子版材料格式为:
  每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姓名-申报职称-申报专业。
  代表作命名格式为:1.论文:题目XXX 2.著作:题目XXX等
  联系人:张老师 022-63251252
人力资源部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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