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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申报的通知
新闻来源:科学研究部    发布时间:2023-08-22 17:10:52    点击率:2365
各系、部:
  根据《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管理办法(试行)》(津滨外﹝2022﹞30号)规定和我院做好此项工作的精神,科研部对2022-2023学年科研成果进行申报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的科研成果是指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成果,且第一完成单位为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中期预申报阶段(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因特殊原因未能申报者也可申报。
  2.申报成果分类
  (1)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2)国内外正式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E类及以上);
  (3)国内外公开出版的著作(含学术专著和译著);
  (4)厅局级以上的科研项目结项成果;
  (5)各类专利。
  二、奖励依据
  科研成果奖励依照《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管理办法(试行)》(津滨外﹝2022﹞30号)执行(附件1),请仔细阅读文件后进行申报。
  三、严格申报审核制度
  建立院系(部)两级申报审核机制,院级由科研部负责初审,各系部负责对所受理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把关。
  外文成果需附中文内容摘要,申报者所在部门需开具证明,对外文成果中文摘要的准确性、真实性严格把关。
  各系部需对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成果在《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本部门公章。
  四、申报要求
  1.科研成果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获奖文件1份,复印件1份。
  2.学术论文: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1份(包括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正文内容),论文检索打印件或检索证明1份。
  3.著作: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1份(包括封面、版权页、前言、目录),CIP检索页打印件1份(申报者可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链接,进入国家版本数据中心(https://pdc.capub.cn/)做CIP核字号验证,输入著作CIP数据核字号,核验后打印。)
  4.科研项目结项成果:提供结项证书或结项申报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专利:提供授权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查询并打印检索页1份。
  五、申报方式
  1.申报人填写《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022-2023学年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2)和《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022-2023学年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将要求的各类成果材料一并提交至申报人所在系部。
  2.请各系部初审、汇总后,将盖章的纸质版附件2、附件3和相关成果支撑材料报送至科研部,电子版附件2、附件3打包,以“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系部名称”命名,发送至科研部邮箱bwkyb@tjfsu.edu.cn ,不接受个人申报。科研部初审后,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议。
  3.科研部受理时间:2023年9月4日至9月11日工作日。
  联系人:高铭   主楼911
  联系电话:022-63177362
  附件:
    
科学研究部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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