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办通知和我院关于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的精神,现转发申报通知。具体如下:
一、通知详细内容见网站公告
二、指导思想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着力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促进新时代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三、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院具体申报名额,由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办核定。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2.请申报人于2023年3月9日(周四)16:00前登录申报管理系统,并在线完成材料提交。提交成功后联系院科研部(主楼911,高老师,电话6317 7362)。学院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项目评审、指导,申报人可根据指导意见修改申报材料,并于2023年3月27日(周一)前重新提交。
3.学院将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集中申报和审查提交程序,并将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打印上报,逾期系统关闭,无法办理。
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做好此次申报工作。
科学研究部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