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财教函〔2019〕105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财教〔2007〕40号)、《天津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津财规〔2021〕2号)以及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个人申请,各团总支(系)初评、学工部组织召开院级评审会,由党委副书记、思政部、教务部、学工部、各系组成的教师评审团以及来自各团总支的30名学生评委,共同评出我院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推荐人选6名、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获得者推荐人选5名,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推荐人选(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经济系 马天娇
英语系 刘 欢
新闻系 冷浩南
法学系 张智尧
法语系 郝晓倩
法学系 殷 歌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推荐人选(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经济系 付 辉
德语系 米家谊
管理系 闫佳宁
英语系 张明凤
日语系 龚挽澜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的工作时间向学院学工部反映。
电子邮箱:bhwsxgb@163.com
联系电话:022-63252043
地址:3号教学楼422办公室
学工部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