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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新闻来源: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3-11-08 10:18:42    点击率:1335
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培育高等教育教学优秀成果,根据《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津滨外<2023>42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院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课题要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高等教育教学思想观念,坚持立德树人,围绕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人才培养的新问题,探索与实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
2、课题应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要面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实际,探索把思想政治教育与教育教学的有机融合,积极吸纳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的成果,依据教育教学规律,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教育教学制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二、立项范围
课题须围绕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实际,重点在新文科、课程思政、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
三、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与人同时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对未能如期完成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已获批2023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如获批2023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的,上述项目自动终止。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人填写《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教学改革立项申报书》(附件1),以 A4 纸双面打印并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上交至所在部门。各部门填写《2023年度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2),连同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于2023年11月17日下班前连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部。教务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选并确定批准立项项目,经党政联席会暨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发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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