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分工会:
为认真落实好院党委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面向全院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示范集体、示范岗先进个人创建活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推动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激发教职工主人翁精神和主力军作用,以“五比双创”为主要内容,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以提升教育发展质量和水平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创新能力和业务素质为重点,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教育教学示范集体创建内容和标准
1.教学、科研部门:
(1)比师德建设。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评价体系和管理机制健全,工作成效明显,在本部门、教学系有较好的影响。
(2)比教育教学。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加强学科建设,在潜心钻研教育教学规律、勤学苦练教学基本功、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提升学生学习质量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
(3)比科研成果。学术领域和团队建设上成效明显,在自主研发、科技创新、技术攻关、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比创新创优。具有创新思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并实施,取得成效。能够争先创优,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
(5)比团队和谐。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营造温馨和谐、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党群干群关系、师生关系和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团队成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
2.教辅、管理部门:
(1)比师德建设。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评价体系和管理机制健全,工作成效明显,在本单位有较好的影响。
(2)比科学管理。在管理科学、制度规范、民主公开、遵纪守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比服务效能。为师生办事效率快,办事效果良好,工作方法得当得体,实现满意服务、人性化服务,赢得广大师生的赞誉。
(4)比创新创优。具有创新思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并实施,取得成效。能够争先创优,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
(5)比团队和谐。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营造温馨和谐、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党群干群关系、师生关系和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团队成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
(二)教育教学示范岗先进个人创建内容和标准
1.教学、科研人员:
(1)比职业道德。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尊生爱生、学术正派、廉洁从教、严谨笃学、为人师表、淡泊名利、乐于奉献等方面表现突出。
(2)比科研能力。具有强烈的前沿意识和科研精神,在按期完成所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和转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比教学水平。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前沿成果、学生和督导评教、教学和教学研究、指导学生论文发表及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比赛中成绩优异。
(4)比开拓创新。具有创新思想,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并实施,取得成效。勇于开拓进取,积极争做先锋,弘扬正能量。
(5)比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有较好的团结协作意识和助人为乐精神,人际关系融洽和谐。
2.教辅、管理人员:
(1)比职业道德。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在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严谨笃学、淡泊名利、乐于奉献等方面表现突出。
(2)比履职能力。刻苦钻研本岗业务,不断提升本岗业务能力和水平,在参加各级各类岗位技能比赛中成绩优异。
(3)比服务效能。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较高的服务效率,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4)比开拓创新。具有创新思想,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并实施,取得成效。勇于开拓进取,积极争做先锋,弘扬正能量。
(5)比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有较好的团结协作意识和助人为乐精神,人际关系融洽和谐。
三、创建要求
1.各部门(系)、分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教学示范集体、示范岗先进个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活动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学院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搞好组织动员和工作落实。
2.要坚持条件,按照“硬在基础、强在创建、细在评价、重在实效”的原则,好中选优,把成绩突出、群众认可、影响广泛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选树出来,确保评选出的示范集体和示范岗先进个人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3.要坚持把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传递校园正能量。
四、评选表彰
(一)申报范围
1.教育教学示范集体申报范围:根据我院教学、行政管理体制,教育教学示范集体在建立基层工会的系、部等团体中择优推荐申报。
2.教育教学示范岗先进个人申报范围: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正式在岗教职工。
(二)申报及评选名额
1.教育教学示范集体申报及评选名额:各分工会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自愿申报,每个分工会限报1个教育教学示范集体,拟评选出院级教育教学示范集体2个,择优评选推荐1个院级教育教学示范集体参加外大教育教学示范集体评选。
2.教育教学示范岗先进个人申报及评选名额:各部门(系)、分工会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自愿申报,教育教学示范岗先进个人申报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拟评选院级教育教学示范岗先进个人6人,择优评选推荐3人参加外大教育教学示范岗先进个人评选。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各部门(系)、分工会下载填写《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教育教学示范集体申报表》、《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教育教学示范岗先进个人申报表》。要求文字材料在600至800字之间,原则上不要附页,于2019年12月6日(周五)下午15:00前将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第二教学楼收发室。
联系人:汲金励 联系电话:63354019
2.2019年12月9日(周一)上午9:00在主楼7楼会议室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示范集体、教育教学示范岗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