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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专业实习体会系列报道(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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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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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区人民法院实习生(覃芳妮)供稿 踏入法学系之前,我们觉得法律就是为了维护正义的,而“正义”确切的又是什么呢?从一开始的“除暴安良,惩歼锄恶”到现在是一种观念形态,是一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这样看来,三年来好象是我们越学越抽象了。 我们就是带着这样的理论基础和对现实的疑惑进入法院实习的。在经过刚开始一周不熟悉和不安之后,不能说如鱼得水,却也顺手多了。实习生在法院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听庭审,民一庭的一般民事案件,民二庭的经济案件,民三庭的建筑工程和赔偿案件,刑庭的刑事案件。到法院的第一天几乎碰到的每一位老师都不厌其烦地和我们介绍一遍,且多次嘱咐我们多听庭审多学经验。而我们确实在这一个月不仅把课本里的知识在脑子里深化了一遍,更是学到了书本里没有教到的东西。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这样的感觉是每个人都有的,就不用多说了。让我感触最深的并不是这个,而是在庭审过程中,还有和当事人接触的过程中当事人对于法律的缺乏。很多案子中明显地感觉到无过错或并不应承担责任当事人却存在败诉的风险,我们开始怀疑这是怎么了,“正义”是不是打了个盹。而毕竟法院只是作一个中立的判断,当事人不清楚权利义务而无作为地以为法院会帮自己查清楚事实而给自己有利的判决。在当事人消极态度及积极地期待中,我们似乎更清楚地看到了我们自己以后将要走的路的。很多学者大声嚷嚷着中国的法律制度有多么多么不健全,用很多很多的时间在研究着法律的漏洞,然后有用数年的时间来一一列出。那么多的时间如果用来对社会普及法律知识,用来让我们的国民更加清楚自己到底有多少权利要尽多少义务,那么我们的国家虽不能说是法治大国,至少也是全民懂法。当然片面地要先普法不去健全法律好象又犯了保守派的做法,最好的做法就是能两者兼顾。但能都照顾到是不可能的,于是就有了我前面说到的,“看清自己要走的道路”。虽能为国家的法治建设作出贡献,而并不能达到力揽狂澜的境地。于是我们可以对自己说至少可以作为律师,作为老师,作为法律顾问教会我们的国民怎么可以守护自己心中的“正义”,怎么不让”正义”在他们的手中滑落,等待并不会让“正义”眷顾,要积极地争取,要有理有据地争取,为了自己的正义。“正义”现在又开始渐渐在我们脑海中清晰起来了……
大港区人民检察院实习生(张晶)供稿 不知不觉来大港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实习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们也从刚开始的阅读卷宗对案件有一个感性的认识发展到可以帮检察官打一些简单的审结报告。由于第一次接触实质性的工作,还是有些紧张的,在检查官老师细心的指导下我对自己有了信心,认真地完成老师交给的工作,检察官老师也对我做的不足的地方进行讲解,使我从中学习到了不少东西。 这周我还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使我熟悉了开庭程序。庭审开始前,检察官对我作了一些必要的程序上的指导,并教我写出庭笔录,使我知道了出庭笔录不仅仅是对庭审的一个记录,而且还是对审判程序的一个监督。通过庭审我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此外,检察官还带我去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并让我作讯问笔录。从而使我了解了提讯的程序,并掌握了在讯问中的一些技巧。真希望以后我可以自己进行讯问。 这周的实习短暂而又充实,使我从以前的初出茅庐到逐渐掌握了实践中的重要知识,从而为今后的实习工作奠定了基础。我相信通过每一个案件的开庭和提讯都可以学到不同的知识,从而积少成多。到实习结束,我一定可以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自己尽快适应社会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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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faxue 责任编辑:wlz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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