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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5

    根据天津市教委津教委职称[2007]9号《关于做好2007年天津市普通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2007年职称评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继续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方针,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标准、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职称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环境。

2、评审工作要与深化学校的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坚持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将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工作的重要依据。

3、坚持“三公开”、“公示制”和“师德一票否决制”,接受广大专业技术人业的监督,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二、评审范围

1、包括教师、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等系列。上述系列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根据系列主管部门的部署进行。

2、参评人员范围:人事关系隶属滨海外事学院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2007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退(离)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含经市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了延聘手续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三、评审条件和程序

1、200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要按照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市人事局和市教委有关政策以及各系列的《评审条件》执行。

2、严格执行天津市人事局津人专[2000]22号《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考试)纪律》,在评审推荐工作中实行公开推荐数额、公开评审政策、公开宣讲业绩“三公开”,对推荐结果实行公示(公示期至少一周,公示方式校公告栏张贴与网上公示相结合)。

3、加强对报评职称各个环节的管理,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出,坚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停报三年;对于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4、认真贯彻执行市人事局津人专[2000]20号《关于印发<天津市职称系列分级分类管理意见>的通知》,申报中级以上职务的人员必须向学科评议组或评委会述职和进行答辩。

申报中级职务的人员须在学科组述职和答辩;破格或越级申报以及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必须向学科评议组和学校评委会述职和答辩。

四、有关评审政策的说明

1、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职务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学历须是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国外取得的学历需要有国家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各系列的学历要求按照各系列的评审条件执行。

对于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取得本专业本、专科学历的人员,申报相应专业职务时,应在取得规定学历一年以上,其担任现职务年限在相应《职务条例》规定的年限基础上再增加一年。

3、参评人员的任职资历计算到2007年底,教学工作量计算到2006-2007年学年末。

4、外语水平的要求

①高校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人事局津人专职[2007]16号《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

②根据市人事局津人专[1998]42号《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文件规定,1998年及以前参加教委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者,其成绩在原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③凡符合职称外语免试或放宽成绩要求的,均需填写《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放宽成绩)申请表》(附件六),并附相关的佐证材料。

5、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方可申报。对“当年有效”的模块,仅在今年参评有效。      

6、破格、越级晋升和重新申报。

①破格、越级晋升工作原则上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展开。申请破格晋升人员应具备现岗位职务三年以上;申请越级晋升人员须具备正常晋升的任职年限。

②重新申报人员须在上次评审被否决之后,再在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水平确有提高并做出成绩,提供上次评审否决之后发表的新材料,方可重新申报。

7、凡申报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须具备硕士学位或助教进修班结业;还须进行岗前培训(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8、对于基层部门推荐的申报人员,其推荐结果、申报材料、科研应在所在部门进行公示,申报高级职务人员的推荐结果、申报材料采取校公告栏张贴与网上公示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9、关于述职和答辩的具体说明.

时间:申报人述职4分钟,答辩6分钟。

述职内容:基本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放在本人的学术研究方向,教学科研等方面。

五、组织领导

成立天津外国语学院滨海外事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职称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2007年我院职称评审工作。

七、报送材料要求

2007年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继续全面实行计算机管理。申报人员使用计算机进行材料申报工作。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二。

八、申报时间:申报人于2007年9月27日下午2:30到人力资源部报名并参加会议

九、时间安排(见附件一)

附件一:2007年职称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二: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务报送材料要求

附件三: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放宽成绩)申请表

附件四:申报草表

附件五:天津市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教育系统版(软件)

(请上外院网的师资队伍中的职称评聘里下载)

                               

                                             天津外国语学院滨海外事学院                               

                                                     二OO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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