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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贯彻我校《教师岗位聘任的实施意见》,强化考评环节,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科学、合理的教学岗位考评体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办法。
一、 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2、坚持教学、科研工作量的学年度考评与聘期目标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学校和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分级考评的原则。校聘关键岗位的考评由人事处组织实施,重点岗位和一般岗位的考评由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组织实施。
4、以签约明确的任务和目标为基础,即把教学、科研任务和目标完成的情况,作为考评的主要内容。坚持评审小组考评和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原则,评审小组意见占60%的权重。
5、在综合评价合格的情况下,分项考核不合格的要酌情扣发部分年终考评奖。
6、考核的时间为每年七月份放暑假后对上一学年度进行考核。
二、 考评范围:
通过竞聘上岗签定了岗位目标责任书并执行新岗贴标准的教学人员。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1、是否完成了学校要求的12课时/周标准工作量。完成了学校要求的标准工作量为合格。没完成的,缺1/3课时工作量的扣发1/3的年终考评奖,缺1/4课时工作量的扣发1/4的年终考评奖。
2、通过在相关范围测评,检验为人师表和教育教学质量是否达到了良好的效果,满意率在60%以上的为合格,满意率在60%以下的为不合格。教书育人和教育教学质量为不合格的扣发1/4的年终考评奖。
3、科研成果方面完成了岗位目标责任书签定的目标为合格,没完成的为不合格。没有完成的,扣发1/4的年终考评奖。上一年度科研论文没完成又没补上
的,本年度一并扣除。
4、考核是否有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的项目:如有无未经批准,随意减教学时数或教学内容的;有无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完成教学任务的;有无过失泄漏试卷或试题的;有无丢失学生答卷或成绩单的;有无教学事故隐患不报的;有无无故缺课、监考的;无故不参加教学研究活动的;有无不认真备课,无教案上课或老教案上课,内容陈旧的;有无无教学进程表,教学无计划的;有无阅卷时不坚持评分标准,漏评、错评、登错成绩的;有无私自变更考试时间、地点的;有无不按规定批改作业的;有无不按规定命题,命题质量不高的;有无擅自调课的;有无不经申报擅自在外兼课的。凡有以上现象并经教务处鉴定为教学事故的累计3项者,扣发1/4的年终考评奖。
5、凡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要根据相关规定分别承担责任和扣罚相应年终考评奖。
四、考核的标准与等次:
1、考核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为人师表;努力钻研业务,从严治学,不断探索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学效果优良;尽职尽责地完成教学和科研目标任务,成绩突出(总计得分在90分以上)。
合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认真负责地完成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教学效果良好(总计得分在60分-90分之间)。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中产生一定的失误,在师生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或师生对教书育人和教学效果有一定的反映(总计得分在60分以下)。
2、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被考核为优秀与合格者,发放年终考评奖;被考核为不合格的,扣除其年终考评奖,并降低一级聘用。在综合评价合格的情况下,分项考核不合格的要酌情扣发部分年终考评奖。
全年累计病假满21天者,扣发一个月的年终考评奖,累计病假满42天者,扣发二个月的年终考评奖,累计病假满63天者,扣发三个月的年终考评奖。全年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者,扣发全部年终考评奖。全年累计事假超过一个月并未补课者,扣发全部年终考评奖。
五、考评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每年6月份召开全体中层干部会进行考评部署。
2、每年6月下旬,关键岗位、重点岗位和一般岗位教学人员进行个人书面总结和考评前的准备(并认真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各级岗位教学人员要根据签约书明确的任务和目标及本级岗位应具备的条件,对一年来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跨年度的任务和目标应有阶段性的成果。总结包括:今年教学科研任务和目标的完成情况,教书育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经验体会,存在什么问题,明年的初步打算等,篇幅为1500字左右。
3、每年7月上旬,进行校聘关键岗位的述职和民主评议。校聘关键岗位教学人员的述职和民主评议在校关键岗位评审小组和相关人员(本单位教研室主任以上负责人、教务处、研究生部负责人)范围内进行,参会人员不少于30人。述职后,与会人员填写测评表。民主测评以表格的形式将每项考核内容核算为分数,满分为100分。每项考核内容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并分别对应不同的分数。
述职和民主测评结束后,校评审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本人述职和测评结果逐一对受聘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4、校聘关键岗位考核后,受聘重点岗位和一般岗位的教学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考评方法类同于校聘关键岗位,先由本人述职,然后与会人员(不少于20人)进行测评,最后由二级教学单位评审小组提出评审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5、考评工作结束后,各级教学岗位的考评结果要经校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
组审定。如发现考核结果与事实有出入者,校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有权予以更正。
6、校关键岗位考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其他考评结果由各教学单位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示。
7、考评结果由分管领导逐级向本人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8、九月初,受聘关键岗位、重点岗位、一般岗位的教学人员根据新一学年度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重新签约。
六、考核的组织领导:
建立校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修刚同志为组长,李锋、王玉泉同志为副组长,教务处、研究生部、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为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教学单位成立相应的考核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五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副组长。
建立校关键岗位评审小组,张学海同志为组长,修刚同志为副组长,王玉泉、李锋、张金桐同志为组员。
——津外院(2002)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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